第113章 求人不如求己吧(第2/2 页)
穿着一件红白的花格子短袖衬衫,腰身明显加了收腰,下身穿着一条牛仔裤,脚上穿着一双白色运动鞋。
时尚靓丽。
王爱华不自觉地用手轻轻划下丝发,露出一张更加白晰的笑脸,道:“叶向天,你怎么来了,真是想不到呀!”
三名话全是没营养的废话,不过从靓女嘴里说出来,立即变得有滋有味许多。
叶向天看着院子时原一株海棠,笑着问道:“怎么,你们家也喜欢海棠吗?”
王爱华随着叶向天走到海棠树下,看着绿油油的叶子,轻呡红唇,道:“我们村子家家都种海棠,几代人都种。
说不上喜欢不喜欢了,你只是到过高蓝蓝家,如果你去了别人家也会看到海棠。”
叶向天看着身边的王爱华,这才看清楚,王爱华穿得衣服和鞋子都是新的。
红白相间的格子衬上,还有烫衣线,牛仔裤的后腰口袋里居然还挂着牌子。
那双白鞋就更明显不过,鞋带明显是刚刚穿的,居然还有一条穿错了,估计是因为着急的原因,居然没有系好。
叶向天蹲下身,帮着王爱华重新穿好鞋带,又打了一个不算漂亮的蝴蝶结,然后站起身,道:“走吧,带我到高蓝蓝家去看看。”
王爱华有些发愣地看着刚刚给自己系鞋带的叶向天,后知后觉地心跳脸红。
“走吧,一起去看看他家的海棠树。”
叶向天见王爱华没有动,催促道。
“好的,好,好,我带路,我带路,在前面,靠近河堤,不远的。”
王爱华感觉说得有些乱,说得跟三字经一样,断断续续。
路过几户人家之后,正如王爱华所说,家家户户都种有海棠。
叶向天自然有了他的打算。海棠在北方并不出名,但是放到羊城和港岛,那可是值钱的东西,一株都在几十元钱,如果四株的四花开四季,需要几百元不等。
叶向天的想法很简单,就是想办法把海棠卖到南方去,让村子的人都能赚到钱。
当然,他去高岚岚家自然还有另外一个意思。
争取大家同意种海棠,不如先做几个试点,有了赚钱效应,大家才会真正跟着你一起干。
他边走边把自己的想法讲给王爱华听。
“你说得我无条件支持,我不会种树,但是我爸他们老一辈人都会,要不然也不会整个村子都种海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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